


作者: 來源: 菏澤日報 發表時間: 2025-12-26 12:37
中國菏澤網消息(通訊員 闞洪惠)“法院提出的這幾點意見,切實給我們打了一劑‘預防針’。”日前,單縣某銀行負責人感慨地說。
原來,在辦理近期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時,單縣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長朱文靜發現,該銀行在簽署合同過程中,存在風險防控不到位、法律風險把控不嚴等問題。這些問題不僅可能損害擔保人等第三方權益,更給金融機構自身帶來了極大的風險隱患。
憑借多年辦案經驗,朱文靜敏銳地意識到,案涉問題或許并非個案,很可能在多家銀行普遍存在。于是,朱文靜帶領團隊系統梳理了單縣人民法院近3年的金融類案件,按照糾紛類型、案件成因等,對涉金融案件進行了系統分類與總結。
為深入了解問題根源,辦案團隊與湖西金融司法協同中心取得聯系,共同前往多家金融機構開展實地調研。通過聯合調查、系統研判,法官和金融司法協同中心工作人員發現,多家銀行在貸前調查審核、貸后監管、送達不明等方面存在13類金融風險。
為由表及里剖析問題、精準有效地解決問題,辦案團隊和金融司法協同中心召開府院聯動聯席會議,共同建立了專家咨詢研討機制,針對發現的13大類問題提出了具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。單縣人民法院進一步制發了詳細的司法建議,為幫助金融機構從源頭上減少糾紛隱患、提升風險管理水平提供了切實有效的路徑。
與此同時,湖西金融司法協同中心組織金融監管隊伍,前往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專業監管工作,具體包括提出監管意見、實施風險線索移送以及進行政策指導等。為進一步做實源頭風險防控,法官團隊與金融監管隊伍建立了常態化聯絡群,及時與金融監管局溝通聯系,強化監管力度。
近年來,單縣人民法院針對金融類司法案件,強化府院聯動機制,不斷創新金融協同服務舉措。訴前,指導金融機構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團隊、金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多元調解工作;訴中,對涉金融類糾紛做到快立、快審、快執,并定期開展涉金融案件專項執行行動。近期,單縣人民法院與金融監管局聯合發布金融消費風險提示3次,發布典型案例4起,明確金融交易規則,規范金融機構經營行為,為持續引導金融機構合法經營、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貢獻司法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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